兩個人已經無法再走下去,分居也有一段時間了,但想要離婚時,對方避不見面不肯處裡兩個人的婚姻時,該怎麼辦呢?
對方也沒有不對,自己也沒有做任何對不起另一半的事情,可是兩個人感覺已經不對了,分開住也有一段時間,但對方不肯出來協議離婚,難道要等到分居五年,才可以辦離婚嗎?
目前分類:離婚 (11)
- Sep 08 Sun 2013 15:06
要辦離婚時,對方一直不肯出現怎麼辦?
- Sep 02 Mon 2013 20:09
幫您找回幸福園~~離婚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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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16 Wed 2014 11:15
撰寫離婚協議書工具
- May 26 Mon 2014 21:31
對方耍賴皮,突然不給扶養費,怎麼辦?
- May 21 Wed 2014 11:09
夫妻財產制沒搞懂,小心資產負債囉!
- Sep 03 Tue 2013 13:15
你有錢離婚嗎?
- Sep 02 Mon 2013 23:54
離婚不是唯一的方式(賴橘子的離婚證人)
- Sep 02 Mon 2013 20:10
分手時如何請對方歸還私人物品呢?
- Sep 02 Mon 2013 19:58
離婚證人未到場無效 男子甩不掉前妻 <請找專業事務所的離婚證人比較安心唷!>
TVBS-記者:張愛晶 林志恆 台中 報導
台中縣林姓男子3年前和前妻離婚後再婚,不料當初辦離婚時,離婚證人只有在協議書上簽名,沒有到場見證,現在男子的前妻以這項瑕疵,向法院訴請離婚無效勝訴,使得林姓男子現在意外合法同時擁有兩名妻子。
- Sep 02 Mon 2013 19:34
離婚的幾種方式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裁判離婚!裁判離婚是只要一方有符合民法 1052 條之離婚條件之一,另一方即可向法院提出。反之,協議離婚就是沒有符合民法 1052 條之離婚條件之一,離婚就要尋求夫妻雙方同意才可以離婚。
走到協議離婚時,夫妻雙方對撫養權和贍養費都能達成共識,去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叫做自行協議。若不能達成共識者,則需要上法院和鄉政市公所幫忙調節來達成離婚協議的叫做訴訟協議。基本上只要走到訴訟協議和判決離婚若請到律師都要花費上萬元才可達成共識,而且夫妻雙方的私事都要搬上檯面一五一十跟法官說,多少有點難堪,而在民間事務所辦理自行協議的離婚大約4500元(包含兩位證人),私事也不用搬到檯面上又能達到目的,這也是不錯的選擇。